上大学的时候,我曾经和室友说,我们都不适合当二奶,因为我们都很色,色迷迷的女人!
接着酒劲,吃完饭,以冰冰为首的这五位男同胞非要去歌厅,我当场表现出极其好奇的表情,强烈的表现出来可不可以带我去开开眼的愿望,看着楚楚可怜的我,他们终于答应了,但是,有一个前提,我必须要在十点钟之前乖乖的离开回家找妈妈,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我答应了他们的要求。于是我们一行人开着两个车出发了。
我首先必须要说明,我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孩子,尤其是行为和观念,认识我的人都知道,之所以这样,陈老板说得好,学新闻的必须要什么都见识一下,加上我的好奇心,我的色胆,种种因素驱使我必须要去看一看,反正我不会乱规矩,也算是增长一下社会经验了。
开车到牡丹园环岛,和我家十分中的车程,我进了大厅,好金碧辉煌阿,我这个土包子像井底之蛙终于看到了世界一样,包了一个包间,坐下之后我连忙去了洗手间吁吁,急死我了!等到回来之后,我才发现,真正的节目可能正要上演了,因为我已经进不去了,门口的小姐们纷纷排队堵在了门口,我使劲地挤了过去,坐在沙发上开始了欣赏。
小姐们每次进去十几个人左右,其余的站在门外等候下一批的挑选,她们各自有高有矮,有的很老,有的很年轻,身上穿的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,身上的衣服可以用少、薄、透、短来形容。小小的裙子平均在内裤以下十厘米左右,露出长且白的大腿,衣服的料子比较像薄薄的真丝或者那种大镂空的花边一样,大波波半个在外头,外面的三九天丝毫不影响他们穿吊带衫,戴着或便宜或贵的首饰。浓妆艳抹,脸上打着厚厚的粉底,刷着浓浓的睫毛高,黄或红的长头发披在肩上,每个人似乎看不出本来的面目,就像戴着面具生活的人一样。给人的感觉她们不像是人,更像是货品,摆在那里供人挑来挑去。
仅仅进来了一拨小姐,他们就找到了自己的女人,只有冰冰同志比较挑,换了好几拨,我在旁边指点他挑这个条那个,这个扁脸,那个腰粗,相信他一定掐死我的心都有。后来妈咪都着急了,说再不满意她就亲自出马了,这下他也挑了一个。唉!男人和女人的审美观总是有差别的,为什么我看着漂亮的他们一个都没有要,挑上的都是我觉得不好看的呢?可能不只是男人女人左右脑的区别,更有审美取向的问题。
看着他们这五个平时和我在一起并肩战斗的同事,他们都已经是父亲的身份,现在一个个搂着个小姐,有的把手放在小姐大腿上,有的被人灌酒,我的心理感觉怪怪的,但是很快就明白过来了,知道了什么叫逢场作戏的意义。于是我先开始唱歌。这里不是专门的歌厅,更多的是那种成分,所以歌曲相对于乐圣、钱柜并不是很全,我先演唱了一首《盛夏的果实》,可能真的是有几分人来疯,转场的时候,说了几句搞笑的话: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我在座的歌迷,我的经纪人和我的唱片公司,希望以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,多谢!台底下已经是一片哄笑声,表明他们还没有喝醉。然后杨老板唱了《大约在冬季》,唱毕,我抢过麦克风,大声说道:唱歌跑调的人我见多了,但是不但跑调而且这么有自信的还是头回见到,今晚这首歌可以荣获最佳原创改编奖,就连齐秦听了之后都要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唱错了!台下又是一片哄笑。
澎澎非要和我敬酒,我们连着喝了三杯红酒,这是我今晚最大的败笔,因为我喝得太急,后面感觉不是特别舒服,时间证明,我晚上回家吐了一次可能和这个有关。后来我索性放下麦克风,一边喝着菊花茶,吃着果盘,观察他们每个人的形形色色的表情,酒不灌人人自醉啊,在我这样一个喜欢观察人的人来说,看和观察意义远远胜过了情色和肉欲,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。
十点了,冰冰打着到时间了,少儿不宜了的理由,非要让我走,我穿好大衣,他送我到大堂问我认识家吗?没有问题,我答到,出门了,冷风吹在脸上,人反而更是清醒,我再问我自己是在干什么?我发誓,将来我老公要是敢来这种地方,老娘非把他腿打掉了,那我呢?我有那么自相矛盾地来干嘛呢?我晕了!回家了,喝多了,感觉不舒服,以后再也不这么喝了,继续作我的乖乖女吧!
